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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屋没备案不能提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6-05-31

  从5月份开始,办理物业管理费或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好消息传出时不少市民纷纷点赞,如今新政实施才一个月时间,不少申请者就遇到了问题。

  针对申请者反映在办理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两种提取类型时,申请人家庭拥有自有房屋但是业务系统提示在本市没有房产无法通过验证办理相关业务的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及时汇总分析并与市房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到有三类情况出现。

  一是申请人家庭拥有自有房屋,那么请检查此套房屋性质是否属于小产权房、经营性用房(如写字楼、商铺、车库等)或是未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此类房屋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二是申请人在购房时签署的是“非网签”合同,且目前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此类情况请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办理。

  三是申请人在购房时签署的是“非网签”合同且已经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签署的是“网签”合同(无论是否已经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凡无法通过业务系统验证的,请填写《需验证房产信息人员名单》并发至邮箱:dggjj_ywglk@163.com,市公积金中心将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填写资料可在市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