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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拟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16-08-17

  佛山日报讯 记者朱朝贵报道:昨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的通告(征询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在现行基础上放宽户籍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公租房配租的申请条件。《意见稿》的征询期至本月26日,市民有意见可致电22836597反映。

  记者对比现行的标准和条件发现,《意见稿》调整了户籍家庭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在家庭经济收入方面,由现行规定不高于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60%,拟调整为不高于70%。

  根据国家统计局顺德调查队的统计,去年顺德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259元,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即2465.1元,而如果按照现行的60%来算,则是2112.95元。

  户籍家庭申请租赁补贴放宽了门槛,其补贴标准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其中,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1260元,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倍,仍按照原有的补贴计算方法;而当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1260元,但低于或等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即2465.1元,月补贴标准将减少一半。

  此外,在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配租方面,现行申请条件为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60%,《意见稿》提出调整为70%。而在公租房租金标准上,月租金3.1元/平方米范围的收入上限,也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60%提高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