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积分入户顺德指南 居住证一年以上60分可申请
发布时间:2015-05-05

  新市民积分入户顺德指南 

  一、入户对象 

  在佛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内)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新市民。 

  说明:从申请积分之日起向前追溯,在佛山市办理居住证已满1年(含1年)。在计算居住证年限时,不超过三个月的间断视为连续期。 

  二、入户条件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顺德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自有产权房屋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顺德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可入户自有产权房屋或集体户、政府提供的长期租赁房或公共租赁房、或与亲戚朋友搭户。 

  说明: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下同)子女的,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积分入户。2.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和过失犯罪情节严重记录的,不得申请积分入户。3.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违反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请地点 

  迁入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申请流程 

  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初步评估自己可以申请的积分内容,准备自己的分值证明资料 

  (一)申请。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同一申请人只能在一个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完备的资料,向迁入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符合条件的、指引申请人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六点);并将申请资料交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批服务科审核后,将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区委政法委员会(顺德区司法局)网站公示。每月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办结。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不影响入户资格的,由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申请人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领取入户卡。入户卡有效期为1年。 

  (四)入户。持卡人凭入户卡在有效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或就业地所在镇街公安分局办理非农业户口入户手续,其配偶和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随迁入户 

  五、申请资料 

  (一)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 

  (二)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犯罪记录证明(说明无犯罪记录或注明犯罪情况: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过失犯罪情节严重记录,因过失犯罪且情节较轻并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强制戒毒措施、近3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分原件、复印件。 

  (三)迁出地户口簿、迁入户地户口簿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迁入集体户口的,同时提交管理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迁入该户籍地址的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迁入亲戚朋友户口的,同时提交由户主出具同意迁入该户籍地址的证明,并由户主盖指模。 

  (四)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申请人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网址是: 

  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xlrz.jsp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地受理点办理: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362号,联系电话0757-22238810、15、17;佛山市人才智力市场,地址: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联系电话:0757-82309096)。 

  2.最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提供经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国家或省官方网站无法验证的,需到发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网上补录或发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 http://zscx.osta.org.cn/;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证书验证 http://www.gdosta.org.cn/;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资格证书http://hrss.shunde.gov.cn/。 

  3.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投诉异议的还需提交职称认定表或评审表或职称考试发证登记表 

  4.社保部门出具的广东省内、佛山市内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出具的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情况证明。 

  5.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地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非本人名下房产的,同时提交反映与申请人关系证明的结婚证或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说明:房屋用途为住宅。人均住房面积大于或等于我区申请公租房配租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面积15平方米 /人。 

  6.区急需人才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从事环卫岗位、公共交通岗位、基层医疗岗位、养老或残疾人照料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的,提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复印件。(需同时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按对应合同从事工作岗位和在我区缴纳社保年限审核) 

  8.近5年内获得的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 

  ⑴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⑵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请求书扉页和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⑶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申请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代办处办理,联系电话:020-87681948。 

  9.在广东省内获奖励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10.竞赛获奖应提交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须是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的,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有人社部门加盖的印章。 

  11.近5年内在广东省参与志愿者组织活动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区镇街志愿者联合会咨询电话22833406) 

  12.无偿献血证、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的,在办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时,同时提出申请。 

  13.近5年内在佛山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14.近5年内在广东省举报火灾隐患、违法犯罪线索证明(由接受举报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举报时间和事实)原件、复印件。 

  15.近5年内纳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国税部门的纳税证明,地税部门的完税证明。有经营实体的还需提供登记部门核准的章程原件、复印件。各镇街国税分局咨询电话:12366,各镇街地税分局咨询电话:12366-2 

  16.在我市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对账本原件、复印件。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具,咨询电话:12329、12345) 

  六、网上申请 

  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网址:http://www.sdewt.com/OuterNetWeb/appMain?service=index&func=index); 

  2.点击“注册登录”注册个人帐号,按要求录入资料; 

  3.注册成功后,点击“部门服务”,搜索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然后搜索“新市民积分入户顺德”,点击“在线申办”: 

  5.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 

  七、联系方式 

  1.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联系电话:22835710